【导语】:凡参加2023年度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门诊慢特病或特殊药品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均可享受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具体报销流程见正文。
参保患者先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进行结算后,政策范围内剩余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别在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内或当地大病保险窗口提交所需资料进行报销。
普通参保城乡居民在住院、门诊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由个人先行自付15%,剩余部分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由大病保险统一按20%予以补偿。(年度累计费用仍须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只扣减一次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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