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或通过送教的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一、入学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入学。
坚持分类实施原则,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确定入学登记、录取程序。
坚持“网络化、便利性”原则,推行阳光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坚持“公开公正、控制规模”原则,公开入学政策、学区划分、组织实施程序等,严控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及人数。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局统筹安排,下达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坚持“法定控辍、应入尽入”原则,凡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或通过送教的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一股,办公室主任由由光辉同志担任,具体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
1.基教一股: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2.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过程及参与部门审核监督。
3.安稳股:负责群众来访的接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宣教办: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处置。
三、入学对象
一年级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新生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新生报名。
四、学校服务区划分及学位设置
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划分及学位设置(点击查看)
五、组织形式
各义务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学校指导学生或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的操作登记等工作;城区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配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六、入学办法和具体条件
乡镇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享受政策、住房、就业、经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顺序依次安排相应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若某一类别登记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名单。对于符合条件因学位不足未能入学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上学。
考虑到二孩政策,凡因学校服务区发生变化的,按照“方便家长”的原则,家长可以向大孩就读学校申请“同校就读”,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双胞胎或多胞胎家庭,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登记、电脑派位时,实行捆绑入学编班。
(一)乡镇公办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直接网上报名登记或在辖区学校的指导下网上报名登记。提供下列资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一致)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二)城区公办学校
学生或监护人按照城区学校服务区划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1.主城区户籍类(以出生首次户籍登记为准)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水电气网等机打票据类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享受政策类
(1)条件: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子女;父母一方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特殊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所属学校优先安排,不得择校。
(2)准备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②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③相关特殊政策的印证资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3.主城区住房类(时间截至2023年6月15日前)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房屋产权所有人一致)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含廉租房、公租房合同)或网签证明、制式购房合同及水电气网等机打票据类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以实际居住为依据的有效证明材料)
4.主城区就业类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就业人员一致)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父母双方或一方用人单位开具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主城区经营类(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一致)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父母一方或双方)及企业年报证明并提供一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指外区县随务工父母到我县城区居住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暂住证为2023年6月15日前)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蒲城县公安系统发放的暂住证
(三)民办学校
严格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工作要求,优先满足蒲城户籍学生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监护人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民办初中学校优先安排“对口直升”的学生入学。
准备下列资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七年级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若报名登记人数小于等于预设学位数时,全部予以录取。报名登记人数大于预设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到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按流程进行报名登记。
七、组织实施
(一)入学政策的宣传(6月9日—6月11日)
教育局制定免试就近入学实施细则,发布招生公告。教育局、融媒体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形式,对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及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学校通过设立咨询点、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配合做好政策的宣传,指导家长做好报名资料准备等工作,各幼儿园、小学通过召开家长会宣传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清楚政策。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审核、公示查询(6月11日—8月24日)
1.民办学校(6月11日—6月15日)
6月11日8时—13日17时,民办学校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6月14日,教育局审核报名情况若超出学位设置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学学生名单。
6月15日,公示入学学生名单并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
(1)乡镇公办学校(6月16日—7月10日)
6月16日8时—20日17时,乡镇公办学校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6月25日,各相关学校上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信息。
7月10日,各相关学校上报补录入学学生信息。
(2)城区公办学校(6月16日—8月24日)
第一阶段(6月16日—7月7日)
6月16日8时—18日17时,主城区户籍类、享受政策类、住房类(户证一致)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6月19日—20日,教育局汇总整理相关报名信息。
6月21日—7月6日,教育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报名信息。
7月7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第一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并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阶段(8月10日—8月24日)
8月10日8时—14日17时,主城区住房类(小产权)、就业类、经营类、随迁子女类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8月15日,教育局汇总整理相关报名信息。
8月16日—20日,教育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报名信息。
8月21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符合条件的住房类(小产权)入学学生信息并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符合条件的就业类入学学生信息并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3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符合条件的经营类入学学生信息并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4日,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类入学学生信息并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控辍保学(8月25日—8月28日)。教育局组织各校对适龄但未在我县入学的学生在各镇(街道)配合下及时开展入学核实,劝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
(四)入学注册(8月30日—8月31日)。学生按照公示名单,到学校进行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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