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渭南市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合理划分学区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渭南市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 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学校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负责登记、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 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点击查看
➤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点击查看
➤ 强化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实施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加大年度考核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 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子女招生录取工作:点击查看
➤ 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点击查看
➤ 渭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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