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渭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流程需要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并且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流程相同,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办理地点: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道朝阳大街83号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窗口:621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3-2363082
办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点击下载)、认定工伤决定书、诊断证明、完整病历、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