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秋季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由各中心学校负责,各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2023年秋季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由各中心学校负责,各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
就近入园。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努力实现“相对就近,方便接送”的要求,满足辖区内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3-6岁适龄儿童按时入园。
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
二、招生对象
2023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的幼儿。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中心学校确定后报教育局备案并对外公布。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正式报名结束后,各幼儿园审核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公布录取名单。
需要提醒家长注意的是,今年城区7所公办幼儿园(富平县幼儿园、富闽友谊幼儿园、和谐幼儿园、滨河四季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富丹友谊幼儿园、频阳幼儿园)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信息发布,8月24日上午10点,城区7所公办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和相关信息,同时公布报名操作流程。
网上报名, 8月29日上午8点,开启报名系统,幼儿家长根据条件,登录对应的一所幼儿园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多报或弄虚作假者,报名无效。需上传的材料:①户口簿户主页、幼儿父母页和幼儿页面照片;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片;③其它有关材料。(招生范围和条件要求详见各园招生公告)
结果公示,8月30日上午10点,各幼儿园通过公众账号和门口张贴公告两种方式,对网报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家长在各园指定的时间内,携带幼儿及有关材料现场提交并接受资格查验,查验合格,予以正式录取。逾期未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详细操作流程,请及时关注各园微信公众账号)
四、工作要求
1.各中心学校要加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特别是要落实好脱贫户和“三类监测户”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教育相关优待政策。
备注:现役军人子女入园事宜需跟人武部联系,由人武部发函至教育部门;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入园,提供所在部门证明(须单位公章),材料经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后向教育部门提交;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事宜需向教育部门提交申请及人才引进印证材料;脱贫户和“三类监测户”家庭子女入园带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直接到教育局学前办登记审核。各类政策照顾类人员,需在7月1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到县教育局学前办,咨询电话:0913—8221278,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2.各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入园工作顺利。
3.各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擅自提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的行为发生,同时要认真落实学前一年免保教费相关政策。
4.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5.各中心学校要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向辖区群众准确提供民办幼儿园信息,引导家长正确选择依法办学的幼儿园,不入读未经审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6.各中心学校、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
监督电话:
0913—8221260(监察室)
0913—8221278(学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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