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必须装入学生档案。
八年级学生笔试科目
八年级学生参加的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九年级学生参加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份完成,市县两级电教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业水平”的考查内容。凡未参加或成绩为“不及格”者,各类学校均不予录取。
除统考科目外,音乐、美术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其他科目的毕业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考试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的考查内容。
●九年级学生参加的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各类特长生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必须装入学生档案。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低于4个A级的,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评价等级有1个D级的,各高中学校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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